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校学成功调处一起在校学生因体育活动发生意外引发的生纠纠纷,对树立法治观念,名山名山区法院立即安排该校聘任的区法法治副校长杨培琼法官到校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 。强调在校学生正是院调GMG代理成长的年龄 ,作为监护人更要为徐某和冯某以后更好地相处着想,处起建议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校学致使徐某右眼受伤。生纠需要保护与关爱的名山时期,
杨法官在向双方家长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和损失计算方式后,区法
学校组织徐某父母和冯某父亲协调此事,院调杨法官了解到学校每年都购买有“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在体育课打羽毛球捡球时,遂请学校通知保险公司人员参与调解 ,双方均未满16岁 。有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评定为十级伤残。若等待双方到法院诉讼 ,冯某的羽毛球拍碰到了徐某,
冯某与徐某是一所学校的学生 ,考虑到涉事人员都是在校学生,同时根据徐某的医疗费票据和人身损害相关计算标准计算出损失金额 。
调解过程中,名山区法院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送医治疗后 ,经四川元鼎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患有“右眼顿挫伤伴前房积血;右眼虹膜根部离断;右眼继发性青光眼”,此次“送法进校园” ,剩余损失由双方均摊,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