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遗产由其长子陈某甲一人继承,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继承人陈某甲一人继承这一处的房产。该法院在2011年7月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申请人履行剩余债务 。尚有余款未执行 。包括 :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 、陈某甲将该处房屋的房产证变更到自己名下,在未履行完欠款的情况下死亡 ,被执行人陈某的继承人在2016年10月 ,并收取了购房款 。被执行人陈某在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被执行人陈某于2015年10月24日因病死亡 。符合法律规定,
那何谓遗产的范围呢?承办法官介绍,
陈某遗留有石棉县新棉镇住房一套。石棉县法院就对一起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因病去世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2017年1月,
2019年7月2日,石棉县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 、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变更其继承人陈某甲为该案的被执行人 ,承担陈某尚未履行的义务 。
法官说法:
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 ,
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均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